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的意见》(苏组发〔2012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程序,扩大民主,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文件规定,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订澳门太阳网城官网《大学生党员发展“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细则(试行)》。

一、“三投票”:”“推优””投票、发展投票、转正投票。

1. 投票对象。“推优”投票对象为递交入党申请书且被党支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共青团员;发展投票对象为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转正投票对象为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2. 投票原则。投票都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对投票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成员客观、公正地参与投票。

2)一人一票原则。对一个投票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成员正式向党(团)支部提出书面表决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3)唯一意愿原则。投票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对投票对象表达两种或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4)投票人数原则。团支部“推优”大会实到团员人数不低于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党支部大会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二分之一方可进行。

3. 投票程序。团支部在对“推优”范围内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根据院(系)团组织分配的名额,确定拟推荐候选名单后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党支部大会在对投票对象汇报个人有关情况、入党介绍人、考察联系人、党支部报告投票对象有关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后,正式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具体程序为:

1)党(团)支部书记通报与会人数情况。

2)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员建议名单。监票、计票人领取、清点和发放表决票。

3)支部书记作填写表决票的说明。

4)填写选票,投票。

5)监票、计票人员清点票数,当场计票。

6)宣布投票结果。团支部大会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团员半数者方可作为推优对象,如果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党支部大会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4. 结果反馈。根据投票结果,团支部填写《“推优”汇总表》、《团组织“推优”审核表》报院(系)团组织审定;党支部对拟发展和转正的对象分别填写《接收中共预备党员投票情况汇总单》、《中共预备党员转正投票情况汇总单》,并将表决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决议栏,报院(系)党组织审批。

二、“三公示”:“推优”公示、发展公示、转正公示。

1. 公示组织。“推优”公示由公示对象所在的院(系)级团组织实施;发展公示、转正公示由公示对象所在的院(系)党组织实施。学校党委组织部、团委分别负责监督和指导院(系)党团组织公示工作。

2. 公示对象。“推优”公示对象为符合“推优”条件并经团员大会投票产生的共青团员;发展公示对象为通过院(系)党组织预审、近期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转正公示对象为预备期满、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的中共预备党员。

3. 公示时间。“推优”公示在院(系)团组织上报学校团委之前,一般是每年的5月份、12月份;发展公示时间为院(系)党组织预审之后、党支部发展之前;转正公示时间为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之后,党支部大会召开之前。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4. 公示方式。院(系)党团组织公示可采取发公示通知、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网络公布等形式进行。纸质公示材料可张贴到院(系)公告栏、学生公寓、教学楼等公共场所。

5.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年级、职务、公示时间、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电子信箱、公示单位盖章)等。“推优”公示还包括入团时间;发展公示还包括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政审结果和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等;转正公示还包括预备期起止日期、党校培训情况等。

6. 公示反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反映,依据群众反映及调查核实的情况,再进行讨论。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团组织把“推优”对象向党支部推荐,同时报校团委;院(系)党组织通知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公示对象入党或转正事项。

三、“一答辩”:指预备党员转正前答辩。

1.答辩对象。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2.答辩组织。成立答辩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院(系)党组织代表、支部委员、正式党员、群众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7人,答辩小组组长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答辩设秘书1人,由答辩小组成员兼任。

3.答辩时间。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事项之前举行。在召开答辩会前,答辩小组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答辩人进行答辩。

4.答辩程序。答辩会前发布公告,组织支部党员参加,邀请部分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现场旁听。每次答辩会答辩人数一般不超过5名。答辩过程分为个人陈述、理论问答、自由问答三个方面。

1)个人陈述。答辩人通过演讲或PPT、视频展示回顾个人自成为预备党员后的专业学习、理论修养、作用发挥、问题与不足、努力方向等情况,时间不超过4分钟。

2)理论问答。答辩小组事先准备好答辩题目,供答辩对象现场抽取1-2个问题进行回答。问题均围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并涉及时政热点等内容。

3)自由问答。答辩小组成员及其他参会人员围绕主题向答辩人提问,提问者可由答辩小组组长现场确定。

5.答辩反馈。

1)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成员进行现场点评。并对能否提请党支部按期讨论答辩人转正事项进行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2)答辩会后,答辩小组应对答辩结果形成书面意见,递交支部大会,作为支部大会是否按期讨论其转正的依据之一。

 

附件:

1.“推优”对象表决票(样式)

2.“推优”票决情况汇总单(样式)

3.“推优”对象审核表(样式)

4.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票(样式)

5.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单(样式)

6.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样式)

7.中共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单(样式)

8.预备党员转正答辩票决单(样式)

9.预备党员转正答辩结果书面意见

 

附件1XX院(系)团员“推优”票决单(样式)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填写选票说明:

1、“推优”候选人X名,其中差额X名,应选X名。

2、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选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上“Ο”,不同意的划上“X”,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请在下面的长方格内写上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上“Ο”,不划“Ο”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如对选票有涂改,则作为废票处理。

3、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X人的有效,超过X人的无效。

 

附件2XX院(系)XX年级XX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汇总单(样式)

××年××月××日××时××级××专业××班团支部在××教室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支部应到团员数为××名,实到××名,超过支部全体团员数的五分之四。经过大会表决,支部同意推荐××、××、××(填写全部推优同学姓名)共××位同学作党的发展对象。

姓名

申请入党时间

团支部票决情况

(得票数/团员数)

 

团支部书记(签名):

组织委员(签名):

宣传委员(签名):

团员代表(签名):

团员代表(签名):

××年××月××日

 

附件3:“推优”对象审核表(样式)

   

   

   

一寸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团内职务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支部名称

现任职务

简历

主要荣誉

团支部大会意见

 

                                                      签名:_________

     

     

 

签名:________

                                                           

上级团组织意见

 

签名:________

                                                             

所在党支部意见

 

签名:________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