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部在每学期开学时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经支部大会通过后,将工作计划报党委。

2、支部于每年年度对一年的工作情况做认真回顾、总结,经支部大会通过后,报党委。

3、支部组织较大型的活动,事前应向党委报告,事后应及时汇报活动情况,并做好总结。

4、组织发展工作。确定为积极分子、建党培养对象及近期发展对象、接纳新党员都应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然后逐级上报。

5、有关党员中或教职工中具有倾向性的思想问题,以及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根据有关规定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或报告的其它问题,也应及时上报给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