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研字【2017】107号),学院将进行2017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评定条件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2015级、2016级、2017级全日制非在职的在校研究生,并且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须转入学校。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者;
2、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
3、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
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7、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8、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9、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10、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二、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2017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与标准调整为:
特等奖学金18000元,占比20%;
一等奖学金14000元,占比30%;
二等奖学金11000元,占比50%。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与标准暂时不变。
三、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步骤为:
(1)线上申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互动信息-学业奖学金申请(填写模板见附件3);
(2)现场审核:10月24日8:00-12:00在学院学术报告厅(1005-5536)现场审核申请材料,请2015级和2016级研究生携带以下材料到场签字确认(2017级研究生无需现场审核):
①苏州大学澳门太阳网城官网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自评分数统计表(见附件2);
②获奖证书以及各类科研成果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类科研成果需有封面、目录页与论文所在页),社会职务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活动类参加、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2、苏州大学澳门太阳网城官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稿)详见附件1,学院按照此细则认真进行评定;
3、学院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申报;
4、在同一学年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可与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5、学业奖学金各类科研成果的计算日期为2016年10月21日—2017年10月17日。
四、联系电话:65880815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澳门太阳网城官网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修订稿).pdf
附件2:苏州大学澳门太阳网城官网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自评分数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