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研字【2019】127号),学院将进行2019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评定条件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2017级、2018级、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的在校研究生,并且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须转入学校。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者;
2.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
3.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
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7.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8.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9.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10.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二、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2019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按照《苏州大学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确认分配。
三、奖励等级与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与标准为:
特等奖学金18000元;
一等奖学金14000元;
二等奖学金11000元。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与标准为:
特等奖学金12000元;
一等奖学金8000元;
二等奖学金6000元;
三等奖学金4000元。
四、评审流程
1.材料审核:
(1)2019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评奖依据填写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需由德政导师和学业导师签署意见,以班级为单位于2019年10月29日14:00-16:30交至学院学术报告厅(1005-5536)
(2)2017级和2018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于2019年10月29日14:00-16:30至学院学术报告厅(1005-5536)参与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如下:
①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填写模板见附件3),需由德政导师和学业导师签署意见;
②苏州大学澳门太阳网城官网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自评分数统计表(一份,见附件4);
③获奖证书以及各类科研成果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类科研成果需有封面、目录页、版权页与论文全文所在页,外文论文需有图书馆检索证明和论文全文),社会职务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活动类参加、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适用于无法亲自到场参与审核的同学,需写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为我院研究生且能对委托人各加分项负责)。
2.苏州大学澳门太阳网城官网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修订稿)详见附件1,学院按照此细则认真进行评定;
3.学院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申报;
4.在同一学年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可与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5.学业奖学金各类科研成果和社会活动的计算日期为2018年10月24日—2019年10月24日。
五、联系电话:65880815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