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17号)精神,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在读全日制2019、2020级硕士、博士研究生,获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步骤为:

(1)个人申报:

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博士/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5)、《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6)、《苏州大学澳门太阳网城官网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自评分数统计表》(附件7),并在2021年9月28日17:00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yyanjiusheng@163.com,填写要求见附件8。

(2)现场审核:2021年9月29日13:30-15:30在学院报告厅1005-5536进行,请申请人到场递交材料、核对得分并签字确认。

携带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已获得导师签字推荐)、《苏州大学澳门太阳网城官网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自评分数统计表》;

②获奖证书以及各类科研成果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类科研成果需有封面、目录页与论文所在页,外文论文需有图书馆检索证明),社会职务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活动类参加、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按自评分数统计表填写内容排序。

2.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结合《苏州大学澳门太阳网城官网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附件1)认真评审;

3.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申报。

4.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期限为:研究生进入现培养阶段以来—2021年9月22日,如上一年度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间则为2020年9月25日—2021年9月22日。

三、名额分配:

博士1名,硕士4名

四、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申请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次数不限,但其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下次申请时重复使用。

五、联系电话:65880815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澳门太阳网城官网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稿).pdf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5: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7:苏州大学澳门太阳网城官网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自评分数统计表.doc

附件8:填表说明.doc